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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之后

日期:2020/5/6 14:16:11 浏览:

根本不像学生。”

这名老师教过一个女生,十三四岁,常年混在酒吧,吸毒,送来时得了性病;还有一些在外面小偷小摸,经常撬汽车尾箱。

但这样的孩子,新城学校只接收了两年。

“一方面,2006年前后出现了一些民办的强制性管理学校,管理模式和我们不同。”新城学校副校长梁树柏说,那些学校不放假,家长把孩子送进去就不用管了。

另一方面是管理权限问题。“我们毕竟还是学校,对学生不能强制,更没有执法权。不能打骂,更不能体罚,只能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新城学校副校长周向红说。

2019年春节前,主管学生教育的许老师被学生打了。当时,打人的学生和另一名老师起了冲突,许老师去处理,正坐在椅子上给学生做思想工作。没想到,学生一巴掌打过来,许老师挨了一个耳光。

这件事在老师中反响很大。有人认为他留在学校会让老师害怕。但周向红认为,如果连新城学校都不能包容这个孩子,他就真的很难继续学习了。在周向红的调解下,学生接受处罚后留下了。“所谓处罚,就是写检讨书、公开检讨,另外要和老师道歉。”

周向红说,新城学校现在明确不招收涉嫌恶性犯罪案件的未成年人。“之前很多人说湖南沅江杀母案中的孩子要来我们学校,但并没有。这种孩子不是我们的招生对象。”

2012年,新城学校彻底更名,招收具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不适合在原校学习的中学生。被家长送到这里的孩子,多数有厌学、网瘾、叛逆等问题,但极少有涉嫌犯罪的学生,更不会涉及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

如今,学校的监狱式高墙和大铁门早已拆除,具有造型感的石头门廊和电动伸缩门和普通学校没什么两样。

像新城学校一样,全国许多地方的工读学校做出了类似改变。由于管理权限、管理尺度等问题,他们在招生时渐渐退到了犯罪这条红线之后,他们接收的问题最严重的孩子也只是涉嫌轻微违法。

2019年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毛俊村党支部书记廖仁旺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监管体系建好办好工读学校的建议》。他希望每个市州都能建一所工读学校,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的不满十四周岁而家长无力管教的未成年人,要依法强制性送到工读学校接受教育。

能否送进未管所

除了工读学校,有些“犯了事”的孩子会被送进未成年犯管教所。

据东南网2014年报道,一对11岁双胞胎男孩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被送往福建省未管所收容教养。

与工读学校不同,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未成年人的监狱,专门关押14-18周岁被判实刑的未成年犯。其中,年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犯,都是因为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8种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刑的。

“理论上来说,那些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孩子,不能进入司法程序,不能被判刑,因此不该进入未管所。”苑宁宁说,但这些孩子的家庭监护能力很弱,如果不能去工读学校,把他们留在社会上放任不管,可能出现更严重的问题。“所以从维护社会治安的角度考虑,通过多部门协调,司法部发过一个内部通知:公安机关做出收容教养决定后,可以根据需要(将这部分孩子)移送到未管所,由未管所代管。”

据苑宁宁介绍,遇到这样的未成年人,负责侦办案件的基层公安机关需要通过内部程序向省级公安厅申请,公安厅认为可以适用收容教养并批准后,再由基层公安机关作出收容教养决定并交付执行。“一般情况下,被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会先被移送至司法行政部门,由当地的监狱管理局交给未管所代管。”苑宁宁说,这种方式没有法律授权,也是违反法定程序的,但在一些地区确有尝试。

苑宁宁在甘肃未成年犯管教所就遇到过这样一个孩子,只有13岁,已经杀了两个人,没有父母,被政府收容教养。

另一个问题出在“代管”,代管是代为管理,而非正式羁押。他们与真正的未成年犯穿不同的衣服,单独关押,不戴戒具,不用从事劳动。但在代管期限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些地方会把这些孩子一直关在里面,直到成年。苑宁宁说,这很不合理,可能变成一种变相羁押。“如果孩子的父母要打行政诉讼去告状,也是很大的麻烦,司法行政部门败诉的风险很大。”

北方某地的未管所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当时,未管所代管了两名收容教养的孩子,派驻检察官便不断发出检察意见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表示在未管所收容教养是违法的。

“未管所也很困惑,这是上级部门协调下来的,我能有什么办法?但是换个角度看,如果孩子在未管所出现了意外,比如受伤,甚至死亡,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就会被认为没尽到监督职责,就会被追责。”苑宁宁说。

据知情人士透露,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今年将重点推进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预计将提请2019年10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初次审议。主要修改方向为增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的多样性处置措施。

“措施之一是激活收容教养,明确执行场所,适用程序方面希望能够司法化,像办理一个案件一样,经过相关部门,而不是公安一家说了算,这样也是为了防止公安机关权力滥用。”上述知情人说。

第二是对于具有法定情节的孩子,不管监护人是否同意,都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做出决定的方式,强制转入专门学校学习。

此外,此次修改还可能提出社区矫治性质的措施,由社工跟进,帮孩子执行有期限的矫正计划,慢慢纠正问题。上述知情人士说,“这样一来,有些孩子就不用去工读学校了。”

对此,查玉春对媒体表示,希望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增设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的预防、矫治专门章节。查玉春认为,可依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重程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矫治,引入社会化帮教、网格化管理,预防其再犯罪,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据了解,目前,两部法律的修改意见正在拟定之中。

为保护隐私,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王翀鹏程湖南长沙、邵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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