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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日期:2020/7/3 13:47:1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7-03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0〕139号),现将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院校

公安部直属高等学校5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

二、政治考察

(一)时间。考生政治考察工作定于7月9日至24日进行。

(二)流程。考生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交至户籍所在区(县)公安局政工部门。区(县)公安局通过网上核查、档案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政治考察工作,并提出意见,报市(州)公安局政工部门审核。政治考察合格人员考察表由区(县)公安局政工部门按照“一人一档”密封后返还给考生。

(三)未进行政治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公安院校不予录取。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导、监督和协调生源选拔工作,省公安厅政治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生源选拔

(一)具体安排。1.公安部直属高等学校生源选拔工作安排在7月27日至29日在西宁进行。7月27日全天、28日上午12点前进行面试,面试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进行,地址在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7月27日上午8时前,考生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和密封《政治考察表》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面试。7月28日下午2点至5点开展体能测评,7月29日上午参加体检。体检、体能测评地点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另行通知。2.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生源选拔工作安排在7月26日至29日在西宁进行。面试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进行,地址在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7月26日上午8时前,考生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和密封《政治考察表》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面试。7月26日至27日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地点由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另行通知。3.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南定向(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招考工作在省委组织部领导下,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青藏铁路公安局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配合。高考成绩公布后,从志愿报考的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笔试的考生。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南定向(治安管理、刑事侦查)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察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领导下,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考察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并于8月5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面试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向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考察、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名单及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省公安厅、青藏铁路公安局须与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和被录取考生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毕业后工作去向、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责任与处理等事项。

(二)政策依据。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用表。请考生识别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并按要求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在面试现场统一发放(无须自行打印)。

四、生源选定

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合格生源名单在8月1日22时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上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公示(网址:http://www.qhjyks.com)。省公安厅负责对报考公安部直属高等学校未合格人员的解释工作。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对报考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未合格人员的解释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和社会监督的力度,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14天内无疫情较严重国家(地区)旅居史,14天内无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且在面试现场需出示“信康码”。同时,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备足防疫物资,加强健康监测,强化个人防护,做好消毒清洁,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安全。

(三)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对生源选拔和招生录取期间的纪律监察和宣传教育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防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切实保证考生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四)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并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

09716312917

省招办

09716304876

省公安厅

09718293191

附件: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0年7月2日

附: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

一、报名要求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按规定标准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治考察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身体条件。报考公安类普通高校的考生需要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三、面试、体能测评

对填报公安院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评。

(一)面试与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

(二)面试、体能测评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身体的要求,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并公布结果。

(三)凡志愿选择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的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并缴纳有关费用。凡填报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四)体能测评要求。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3个项目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

四、录取

(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根据院校办学层次分别安排在本科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普通招生计划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同时投档。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提前录取。

(三)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志愿按120%比例调档,择优录取。

(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批次高等学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五、学生管理和待遇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

来源︱青公政

审核︱仓烜

责编︱陈鹏

原标题:《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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