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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万个学位!8月1~3日登录“惠上学”申报

日期:2022/8/3 16:34:4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7-31

惠州日报讯(记者涂坚)惠城区今秋公、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第二阶段招生和非起始年级“民转公”工作即将开始,家长可于8月1日至8月3日登录“惠上学”平台申报学位。记者昨日从惠城区教育局了解到,惠城区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第二阶段招生均可申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两所学校,非起始年级民办转公办招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对报名人数超过提供学位数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提供“民转公”学位1万余个

据介绍,公办学校第二阶段招生小学一年级共有61所学校2000个学位,初中七年级共有17所学校771个学位;民办学校第二阶段招生共有26所学校提供小学一年级2642个学位、初中七年级1719个学位。非起始年级“民转公”招生有53所公办学校提供二至六年级学位共8263个,21所公办学校提供八、九年级学位共2180个。

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第二阶段招生适用对象为:(一)惠城区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二)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惠州市内户籍的,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惠城区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三)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惠州市外户籍的,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惠城区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及惠城区居住证。

惠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此次与积分入学不同,居住证不需要和申请学校同一片区,只要有惠城区居住证即可。另外,已在第一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期间缴费注册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公办学校第二阶段剩余学位。

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第二阶段招生适用对象为:(一)适龄儿童、少年是惠城区户籍。(二)适龄儿童、少年是惠城区外户籍,按监护人户籍情况分两类:1.其监护人是惠州市内户籍的,则须有惠城区社保(或惠城区产权房+惠州市社保);2.监护人为惠州市外户籍的,则须有惠城区居住证+惠州市社保。(关于时间限制:居住证为2022年7月31号前有效居住证或回执,社保为2022年7月31号前有缴交即可)

非起始年级“民转公”招生适用对象为:必须是春季学期在惠城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就读的非毕业班,且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1.惠城区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惠州市内户籍的,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惠城区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3.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惠州市外户籍的,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惠城区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及惠城区居住证。(关于时间限制:居住证为2022年7月31号前有效居住证或回执,社保为2022年7月31号前有缴交即可)

起始年级可同时申请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起始年级第二阶段招生和非起始年级“民转公”招生均统一平台、统一时间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请根据所报学校提示时段,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申报第一志愿学校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在《申请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完成申报程序。

在申报第二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剩余学位时,同一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录取时,将先完成公办起始年级录取,再进行民办起始年级录取。一经被公办起始年级录取,就不再参加民办起始年级录取。公、民办起始年级录取完成后,进行非起始年级“民转公”录取。

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未能在网上申报的,可于学校现场初审时段,携相关证件(含复印件)到第一志愿学校现场申报,如因同时申报了公、民办学校,造成初审时间冲突的,可通过学校电话申请在规定日期内,改期到现场审核。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在2022年8月31日前社保、居住证未满规定时长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关于小升初校内直升问题,惠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公办小学和初中布点不一致,所有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时,将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等情况重新进行派位,非学区内户籍生不参加本学区内初中学校派位。

如部分公办起始年级第二批招生或非起始年级“民转公”招生学校报名人数不足开班的,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周边公办学校就读。为方便部分路途较远的家长,惠州市第四中学、惠州市田家炳中学、部分民办学校及农村中学均可提供部分住宿床位,详情可致电各学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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