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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维修及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2/12/21 2:56:1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2-14

【项目概况】

远安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维修及附属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0970-2022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2-00488

3、项目名称:远安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维修及附属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7.655376(万元)

6、最高限价:197.655376(万元)

7、采购需求:

1、对校园内现有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进行维修改造,面积为6500平方米;2、道路刷黑面积1126平方米;3、配套文化、给排水、防水、强弱电、消防等设施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6.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6.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6.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以磋商文件格式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质量员和施工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7、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2022年9月-2022年11月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6.8、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远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旧县镇安鹿村三组

联系方式:18908608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17671927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梅

电话:1767192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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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400-0606-000咨询电话:010-58851111

友情提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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