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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江北两区发布2023年秋季义务段学校招生预警公告

日期:2023/1/6 15:09:2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2-31

12月30日,鄞州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秋季义务段学校招生第一次预警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经最新数据排摸(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20日),招生预警具体如下:

1.黄色预警学校(2023年学区适龄户籍生人数达到招生规模人数90%及以上比例的学校)

初中:宁波第七中学(南校区)、曙光中学。

小学:四眼碶小学(新河校区)、江东中心学校(华光校区)、镇安小学、华泰小学(东校区)、华泰小学(西校区)、东湖小学、钟公庙中心小学、首南街道学士小学。

2.红色预警学校(2023年学区适龄户籍生人数达到招生规模人数100%及以上比例的学校)

初中:宋诏桥中学、潘火实验中学。

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第二实验小学(西校区)、宋诏桥小学、堇山小学、中河实验小学、惠风书院、东南小学(金达路校区)、德培小学(百宁校区)、姜山镇中心小学(南校区)。

同日,江北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小学招生预警。根据近期对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数排摸情况,江北区的惠贞书院小学部、江北外国语学校、宁波大学附属学校的户籍学龄儿童数均已经超过学校规划招生人数,特此发布红色预警。统筹安排学校入学。记者钟婷婷马亭亭

通讯员蔡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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