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1-18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质疑事项1、2、4、6、7,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的回复我公司不满意,中标公司“广西云坤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投标产品CMX/声旷厂家官方网站的投标产品型号与中标型号一致,但是参数不符合,常理认为一个公司的官网承诺参数应该是公司产品的真实数据。而回复中,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并没有给出产品实际参数与招标参数符合的证明文件,只是厂家的参数盖章文件,我公司无法接受,这不能代表质疑的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提出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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