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12-12
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万亩农田高效节水灌溉ppp项目经姚安县水务局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云南风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姚安县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州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姚安县政府采购部门同意,对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万亩农田高效节水灌溉ppp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条件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万亩农田高效节水灌溉ppp项目已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工作,并经专家评审和财政部门审查通过,《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姚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姚安县水务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姚安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万亩农田高效节水灌溉ppp项目;
2.2建设地点:楚雄州姚安县;
2.3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9个乡镇高效节水,面积7万亩,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水源工程
1
提水泵站
座
9
2
取水池
座
23
3
集水池
座
11
二
输水工程
1
DN700
m
19250.4
玻璃钢管K8
2
DN600
m
5257.2
玻璃钢管K8
3
DN300
m
7634.9
玻璃钢管K8
4
DN250
m
11215.1
玻璃钢管K8
5
DN160
m
17576
pE管
6
DN140
m
13838.5
pE管
7
DN125
m
15334.8
pE管
8
管道附件
个
9010.3
三
水池工程
1
500m3
座
2
无盖,铁丝网护栏
2
200m3
座
3
无盖,铁丝网护栏
3
100m3
座
6
无盖,铁丝网护栏
四
田间工程
1
干管DN110
m
31774.6
pE管
2
干管DN90
m
21777.6
pE管
3
分干管DN75
m
14574.3
pE管
4
分干管DN63
m
21994.7
pE管
5
支管DN50
m
788600
pE管
6
支管DN40
m
529502
pE管
7
支管DN32
m
392400
pE管
8
管道附件
个
80061.8
五
取用水智能控制系统
套
2
2.4项目总投资:建设项目投资1960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补助约占30%)。
3.采购需求
3.1
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由成交社会资本和政府出资代表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姚安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2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为18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14年。
3.3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3.4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等工作。
3.5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为项目预计总投资的30%,即项目资本金为588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资本金为1764万元,出资比例为30%,此资本金来源方式为国家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注:剩余专项资金用于可行性缺口补助);成交社会资本出资资本金4116万元,出资比例为70%,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方持有的可用现金。缺口部分为债务性资金,由中选的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政府不再承担融资及融资担保责任。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880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1764万元,持股比例为30%;社会资本方出资4116万元,持股比例为70%。
3.6质量标准
(1)建设标准:按照相关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并满足运营条件;
(2)运营标准:满足ppp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考核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3.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4.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1主体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满足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融资平台公司可以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联合体申请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单位负责人(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4.2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按递交的联合体协议书中注明的各成员方分工情况,以相关责任方的资质等级判定社会资本的资质等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和管理能力。联合体资质的认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4.3业绩要求
须具备5年内完成或正在实施一个以上ppp项目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4.4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拟派一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5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且报告显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6投融资能力
(1)资本金出资能力证明:申请人具有不低于4200万元的银行存款余额(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融资的成员提供);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可累加)提供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存款或授信可用额度证明材料,累计额度不低于14000万元人民币,不同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金额可累加。
4.7商业信誉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执法调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资本提供承诺函(须如实承诺)。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和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4)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提供网站申请人上述各部分展开的截图。
(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施工方)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及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9年12月12日08时00分至2019年12月18日17时30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7.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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