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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0/1/22 19:27:5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1-22

原标题:玉林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玉林财经学校教学实训中心原副主任庞兴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9年至2016年,庞兴聚任玉林财经学校教学实训中心副主任期间,每年中秋节收受玉林市×××电脑有限公司总经理所送一张面值500元的通用超市购物卡,共收受8张,折合人民币4000元。2010年至2012年,庞兴聚利用职务便利,在玉林财经学校采购电脑多媒体设备过程中,多次向上述电脑公司提供采购电脑多媒体设备的信息,使该电脑公司屡次中标,事后庞兴聚收受该电脑公司总经理所送好处费54200元及价值12000元的电脑一台。2019年7月,庞兴聚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岗位等级由专业技术岗位八级降为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

2.陆川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原干部朱耀英违规报销驻村工作补助问题。2018年3月至10月,朱耀英任陆川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干部、古城镇良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期间,未按驻村工作补助标准有关规定填报差旅费报销单,违规报销驻村工作补助共计4030元。2019年5月,朱耀英将4030元退交由组织处理。朱耀英于2018年12月被县委组织部召回撤换,于2019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玉州区玉城街道东明社区综合党委书记陈世明,综合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梁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8年,陈世明任玉州区玉城街道东明社区综合党委书记,梁庆任玉州区玉城街道东明社区综合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东明社区“两委”在没有文件依据的情况下以“慰问困难职工”的名义滥发慰问金、补助金,违规发放共计10000元。其中,陈世明、梁庆各分得1000元。陈世明、梁庆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0月,陈世明、梁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玉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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