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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巴彦淖尔市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校开学复课时间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6/4 9:45:58 浏览: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校开学复课时间安排的通知》(内教办函〔2020〕7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落实教育主管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主管责任,组织学校周密制定本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开学工作方案》,明确学校党政负责人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能职责,全面落实《教育部幼儿园、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及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巴防指发〔2020〕104号)《巴彦淖尔市学校开学防控新冠肺炎应急预案(第一版)》(巴新肺炎防指〔2020〕85号)等文件的各项防控要求。

二、认真组织开学验收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联合卫健委、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对所属中小学校进行开学评估,评估合格后学校方可开学,达不到开学标准的不得开学。各地评估审核开学要做到“八个到位”,即开学基本条件评估到位;师生行踪与健康监测、分类排查到位;校园清洁消毒、必要防护物资准备到位;卫生健康、防疫专业人员培训和驻校指导到位;校园封闭管理到位;科学安排教学,强化教学管理到位;家校联防、宣传教育到位;“一校一策”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到位。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将开学评估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开学时间,不得提前抢跑、擅自开学。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在开学后要严格执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的“一通知三标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学生开学后,各地各校要安排不同年级学生错时错峰到校,小学开校门时间不早于7:30,初中开校门时间不早于7:20。各中小学校要在校门处开通若干条进入校园通道,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所有进入校园的教师、学生和食堂、宿舍、教学场所从业人员等,都必须戴口罩、检测体温,不允许任何人带病上学、带病上课、带病上班。对出入学校的车辆及人员要做好检查和登记。

各地各校尚在境外师生一律不允许返校,湖北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幼儿园没有全部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任何线下培训及服务。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校开学复课时间安排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1日

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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