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7-15
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为做好全市高中招生工作和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根据《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玉市教函〔2020〕66号)中关于“将市内1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0%的招生名额(除特长生外)作为定向生分配给辖区内各承担地段生生源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的精神,经研究,现将玉林市2020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分配计划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原则。定向生的录取,必须达到所报读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的最低总成绩,并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其他。如果某初中的考生未能完成分配的定向生指标,其剩余的定向生指标,则由市教育局再统一调配到同一县(市、区)内的其他初中学校。
玉林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5日
玉林市2020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定向招生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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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市教育局
原标题:《玉林市2020年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分配方案公布!计划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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