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1-2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竞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采购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项目):2.44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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