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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兴安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发布!

日期:2022/12/8 22:26:29 浏览:

兴安盟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已经结束,现就您关注的《2022年兴安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予以发布,请及时了解,以便准确选报适合自己的学校。

2022年兴安盟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

全盟普通高中分三个批次录取: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一)提前批次录取

乌兰浩特一中和乌兰浩特二中的“强基计划”班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在网络录取之前进行。所有被“强基计划”班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兴安盟教育局网站、兴安盟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兴安盟中考信息服务平台和报考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进行网络志愿填报,未被录取的考生正常按程序进行志愿填报。

(二)第一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乌兰浩特一中、乌兰浩特二中、乌兰浩特三中、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

第一次录取:“统招生”录取办法

1.兴安盟教育局以今年下达两所学校的统招计划数(乌一中342人、乌二中143人)为基数,划定一个统招志愿填报最低控制分数,在此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均有资格填报第一批次的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2.统招生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份没有要求,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均可填报。

3.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

4.统招生额满录取结束后,会产生一个“统招录取线”。

5.统招录取结束后,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分招”和第二批次的志愿填报。

6.“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入“分招生”录取阶段。

注意事项:

※达到第一批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且符合定校择优的考生如填报了第一批次统招志愿,但未被录取,可继续填报第一批次学校的分招志愿。

※达到第一批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且符合定校择优身份的考生务必在统招录取时段填报乌一中、乌二中志愿,如未填报,即默认为该生不填报第一批次学校(乌一中、乌二中),将无法填报第一批次的分招志愿,只能填报第二批次学校的志愿。

※乌兰浩特第三中学面向全盟招收30名具有兴安盟户籍并参加2022年中考的、有意愿在高中阶段学习朝鲜族语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可以在第一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分数控制线按照第一批次“统招分数控制线”“分招分数控制线”同等划定,如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未录满,剩余指标在第二批次继续开放。请考生提前了解学校后再填报。

※达到第一批次统招和分招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但考生自愿报考旗县市普通高中,可以等待第二批次录取时填报志愿。

第二次录取:“分招生”录取办法

1.今年乌一中、乌二中分招计划已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国通语授课学校考生符合定校择优身份且成绩在“统招录取线”下80分以内的考生,按照各初中学校的“分招指标”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考生符合定校择优身份且成绩在“统招录取线”下120分以内的考生,按照各初中学校的“分招指标”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2.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

3.“分招生”录取结束后,如果所有学校的“分招指标”都额满完成,则进入特长生录取阶段。如果有“分招指标”未完成的情况出现,则进入“分招生”调剂录取阶段。

第三次录取:“分招生”调剂录取办法

1.在“分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分招计划剩余的情况,首先在本旗县市内实行“调剂”,即从本旗县市内符合“分招”条件,即符合定校择优身份且成绩达到要求(国通语授课学校考生在统招分数线下80分,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考生在统招分数线下120分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如调剂使用后仍有剩余分招计划,则在全盟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使用。享受分招计划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分招考生资格。

2.旗县市调剂时需要考生自行填报志愿。全盟调剂无需考生填报志愿。

3.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

4.“分招”调剂录取结束后,进入特长生录取阶段。

(三)特长生录取办法

1.特长生录取在第一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第二批次学校录取前进行。

2.报考乌一中、乌二中的特长生,如中考成绩和身份满足第一批次“统招”和“分招”条件(分数和身份),务必在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填报志愿。

3.艺术类(音乐、美术,下同)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全盟普通高中第二批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的80%;体育类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全盟普通高中第二批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的70%。

4.报考乌一中、乌二中的特长生,如未被第一批次“统招”和“分招”录取,兴安盟教育局将按照乌一中、乌二中公示的特长生拟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成绩要求由高到低按各校特长生计划数进行点录,额满为止。

5.报考各旗县市普通高中的特长生,盟教育局将按照旗县市提供的公示过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成绩要求由高到低按各校特长生计划数进行点录,额满为止。

6.未被录取的特长生,可继续进行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志愿填报。

7.特长生录取结束后,进入第二批次学校录取阶段。

(四)第二批次学校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各旗县市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各旗县市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均为平行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其中1所学校。

2.未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继续进行第二批次学校的志愿填报。

3.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时,兴安盟教育局以下达给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为基数,划定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最低分控线,只有最低分控线上的考生才可填报。

4.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时,按各校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注意事项:

※有兴安盟学籍的考生只能填报学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志愿、民办高中和前旗二中俄语班、乌兰浩特市十五中日语班。

※有兴安盟户籍没有兴安盟学籍的考生只能填报户籍所在地(即中考报名所在地)普通高中志愿、民办高中、前旗二中俄语班、乌兰浩特市十五中日语班。

※乌一中、乌二中“强基计划”班,乌四中内师大附属实验班,科右前旗五中直升计划班招生,按相应招生方案执行。

※第二录取批次录取时,乌兰浩特市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录取错时关网,即乌兰浩特市十五中关网时间较乌兰浩特市第四中学延时30分钟。

※乌兰浩特市的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考生和兴安盟红城初级中学考生除可报考乌二中外,还可以报考前旗一中和户籍所在地的原民族语言授课普通高中。

※科右前旗二中面向全盟招收100名具有兴安盟户籍并参加2022年中考的、有意愿在高中阶段学习俄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入学后外语语种必须为俄语,请考生提前了解学校后再填报。

※乌兰浩特市十五中面向全盟招收50名具有兴安盟户籍并参加2022年中考的、有意愿在高中阶段学习日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入学后外语语种必须为日语,请考生提前了解学校后再填报。

※全盟共有3所民办高中,分别为兴安高中、实验中学、华展中学,民办学校最低分控线低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分控线5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在仔细了解学校情况后按志愿填报,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中等职业学校

1.全盟中等职业学校不分批次,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平台开放时即可填报。网报时,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志愿填报。

2.有意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不受盟内旗县市区域限制,可依据喜爱专业填报盟内任何一所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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