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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梁山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日期:2022/12/29 17:12:5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9-01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每种食材只接受一个产品投标,投标人对一种食材以多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多个产品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新民市人民法院裁决。5.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6.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7.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具体服务要求可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指定的服务标准。(一)基本服务标准: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每种食材只接受一个产品投标,投标人对一种食材以多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多个产品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新民市人民法院裁决。5.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6.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7.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二)品种服务标准:1.大米:每袋大米净重为25kg。符合国家Gb/T1354-2018、Gb2761-2017、Gb2762-2017、Gb2763-2021标准。2.大豆油:每桶大豆油规格为5升。符合国家标准Gb/T1535-2017、Gb2761-2017、Gb2762-2017、Gb2763-2021。3.面粉:每袋面粉净重为25kg。执行国家标准Gb1355-1986、Gb2761-2017、Gb2762-2017、Gb2763-2021。4.肉类(畜肉、禽肉):执行国家标准Gb2707—2016、Gb/T19001-2016、Gb2762-2017、Gb2763-2021和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5.蔬菜类:执行国家标准Gb2762-2017、Gb2763-2021、Gb/T5009.218-2008、NY/T2798.3-2015、NY/T2798.4-2015。6.鸡蛋:240±10个为30斤。执行国家标准Gb2749-2015、Gb2762-2017、Gb2763-2021,NY/T2798.11-2015。7.干货杂粮类: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散装豆类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杂粮符合Gb2715-2016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8.豆制品类:豆腐符合Gb/T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干豆腐符合Gb/T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9.调味品类:执行国家标准Gb/T20903-2007。具体服务标准可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董殿文、王明焰、卜微、杨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梁山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金额:75.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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