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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社会选聘692人公告

日期:2020/3/10 20:47:5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3-04

三)面谈。面谈由市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按选聘岗位名额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进入面谈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报市人才办研究决定。市直岗位拟进入面谈人员名单经单位党组研究后,于3月23日前报市人才办审核确定;各县(市)区拟进入面谈人员名单经县(市)区组织部门研究后,于3月23日前报市人才办备案。拟定于3月24日前在齐齐哈尔人才网报名系统公布进入面谈人员名单、面谈时间及面谈形式。

四)考察。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谈结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经各市直单位党组研究后,报市人才办审核确定,各县(市)区经组织部门研究后报市人才办备案。由各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各市直单位拟聘用人选经党组研究后,报市人才办审核确定,各县(市)区拟聘用人选经组织部门研究后,报市人才办备案。构成回避关系的需提前说明。

五)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育系统可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齐齐哈尔人才网”及“齐聚英才”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期间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七)聘用。根据拟聘用人员应往届实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或《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附件4),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

凡被确定为我市“名校优生”引进人员的,安排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试用期一年。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它相关待遇。用人单位为“名校优生”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额度为1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二)考核管理

“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各级组织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政策。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协议。

党政干部储备人选培养方向类的“名校优生”在试用期内,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按照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试用期满后,组织部门根据个人表现及能力特长,二次分配到相关部门急需工作岗位。

三)培养使用

选聘为我市“名校优生”的毕业生,符合市级专业技术人才条件的,优先评聘本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我市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初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各级组织部门对“名校优生”进行宏观管理,表现突出的及时或破格提拔,也可根据相关要求通过调任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并继续优先培养和提拔使用。

六、组织

为加强对“名校优生”引进工作的领导,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由市人才办统筹协调相关事宜,研究决定重要问题;各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组织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派驻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切实确保此次选聘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2020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社会选聘岗位一览表

2.世界“双”建设高校名单

3.2020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社会选聘联系方式一览表

4.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

5.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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