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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绵阳中考招生政策实施方案公布

日期:2020/3/11 23:25:35 浏览:

校生、毕业生以及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专业),其报名、填报志愿、录取等按照《四川省2018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六、考试

1.考试对象

我市所有在籍2015级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外地返绵初2015级学生、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考试同题同卷一并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

2.考试科目和分值

总分800分:语文140分,数学140分,英语140分(其中听力占30分),历史与社会60分(历史与社会含政治、历史2科,实行开卷考试,其中政治30分、历史30分),科学160分(科学含物理、化学2科,其中物理95分、化学65分),体育80分,理科实验操作2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生物地理60分(其中生物30分,地理30分)。

3.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科目

考试时间

语文

6月11日上午9:00-11:30

数学

6月11日下午14:30-16:30

历史与社会

6月11日下午17:00-18:00

英语

6月12日上午9:00-11:00

科学

6月12日下午14:30-16:30

4.生物地理成绩认定

已参加绵阳市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按已有成绩折算后计入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再另行参加考试。

未能参加绵阳市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必须于2018年中考后参加初2016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按规定折算后计入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否则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零分。参加2016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初2015级考生须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7日。

5.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时间、相关规定、实施方案另文下发。

6.考试组织及要求

文化考试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绵阳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招生办具体实施。

考试的组织以确保师生安全、考试安全为原则,采用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对考试用房、考生集中食宿点等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才能使用。同时要做好防灾防疫保考的预案,确保考生的人生安全。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点的设置早规划、早安排、早准备,对考点环境、考点容量、食宿条件、交通卫生状况、供水供电、通讯、安全保卫等工作要全面安排和检查落实。

各考点学校的设置应尽可能设在标准化考点。绵阳城区中考考点及设在非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考考点必须报经市招生办批准后方可设置并对外公布,各县市区不得自行其是,随意调整。

考试期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巡视员对各县市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县市区招生办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派出巡视员对本县市区各考点考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试题和参考答案属国家机密材料,要按照普通高考试卷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必须存放在各县市区招生办的试卷保密室,严格按照规定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不得有任何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七、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

1.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科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要强化对阅卷工作组织领导,对阅卷、成绩合成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确定为承担阅卷工作任务的学校必须全力配合,在人力、物力上全力支持阅卷工作。

4.阅卷教师原则上抽调市内高中教师和部分优秀初中教师,被抽调参加阅卷工作的教师必须服从安排,按照其工作质量和表现,在阅卷工作完成后授予证书,作为教师评职、晋升和考评的重要依据。

5.涪城区、游仙区试卷每半天考试结束后立即返阅卷场;平武6月13日返全部试卷;其余县市区6月11日下午数学科目考试结束后返语文、数学科目试卷,余下三科试卷6月12日考试结束后返回。

6.市教科所根据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形成质量分析专题报告,交市教体局基教科。

八、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费收取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按每生60元收取,实行网上缴费。

1.文化考试费:40元/生。其中31元/生用于市级所需的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录取等成本支出,余下部分拨付各县市区用于组考,组考费用不足部分按生均统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市直属学校、各园区所属学校、科学城学校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按生均21元统筹,交属地县市区招生办组考列支。

2.实验操作考试费:12元/生。其中2元/生(市直属学校、各园区所属学校和科学城一中考生按每生12元)用于市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组考;余下部分拨付各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机构用于组考。

3.体育考试费:8元/生。全部用于市体考机构组考,市上联考经费不足部分由市教体局负责解决。

市内各初中学校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按生均4元统筹后,交属地县市区招生办用于当地体考机构组考。

九、体检和面试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不进行体检和面试。

2.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单独组织体检,学生进校后,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省招委、省卫生厅《四川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川招委〔2000〕57号)文件执行。

3.有关学校因专业需要进行面试的,按学校通知执行。凡需要进行面试的学校应提前与市招生办联系、安排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并负责处理面试工作的遗留问题。面试结果应向考生公布,并在录取工作开始前10天将面试合格名单交市招生办,以便做好录取准备工作。

十、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建档

1.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制中职统招录取的考生纸质档案主要由《考生登记表》和《志愿表》组成,档案由县市区招生办组建。新生纸质档案由考生凭加盖有省招考委或市、州招生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生办领取,新生报到时交学校有关部门。

学校自主招生的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自行组建,组建办法按照《关于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后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招普〔2003〕48号)要求办理。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严格按照《绵阳市教体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绵教体发〔2012〕108号)要求,在5月18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电子文档(Excel格式)形式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十一、录取

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

公、民办普通高中市内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体局基教科和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民办普通高中市内招生不再单独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体局职成科和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

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1.录取分数线

1)普通高中

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绵阳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和学生成绩统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2)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对口升学班”和“重点专业”录取分数线,由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拟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录取批次

1)普通高中

第一批次:绵阳中学、绵阳南山中学;

第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绵阳东辰国际学校、绵阳外国语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三台中学实验学校、江油实验学校高中部、绵阳富乐国际学校;

第三批次:科学城第一中学、三台中学、江油中学、绵阳市安州中学、绵阳实验高级中学、绵阳第一中学、绵阳普明中学;

第四批次:江油市第一中学、三台县芦溪中学、三台县第一中学、盐亭中学、梓潼中学、北川中学、平武中学;

第五批次:高新区实验中学、江油市太白中学、绵阳市开元中学、绵阳市秀水中学、绵阳市第三中学、绵阳市丰谷中学。

2)职业类院校

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

第二批次: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3.录取原则

1)各普通高中学校由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按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凡是已被录取的考生,只能在录取学校就读,其他学校(包括民办普通高中)无权录取。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绵阳市教体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绵教体发〔2012〕108号)文件执行。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方能参加四川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C等以上方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学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2)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录取顺序为先录取师范类批次,后录取非师范类批次。

3)三年制中职学校招生由市上统一管理,以市上统一招生为主,学校自主招生为辅。三年制中职学校原则上按照平行自愿模式投档录取;自主招收的三年制中职学生,须在市招生办备案。考生到学校报名时,须准备以下材料: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同底版相片三张;交验初中或高中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属在职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还应交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人员审核无误须在以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上签字,学校签章,承担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在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

对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自主招生录取数据库结构建立考生基本信息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招生办备案。对未采集考生身份证号码的中职招生学校,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4.录取时间

另行通知。

5.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实行电子通知书,由绵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发布在绵阳市招生自考网(http://www.zszk.net/)和绵阳教育体育网(www.my-edu.net),考生登录网站后输入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号码和中考考号等信息验证后进行查询、打印。职业类学校录取通知书由绵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录取学校统一印制,由录取学校寄发给考生。

6.高中阶段学籍注册

1)普通高中学籍注册

考生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一经录取,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不得更改录取学校到其他学校就读;普通高中学校也不得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了的学生。未按统一录取结果招收的学生、考试成绩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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