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5-20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当前,随着疫情形势逐步得到有效控制,道路车辆和学生出行活动增多,交通安全形势将越来越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良好秩序,杜绝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区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强化教育,注重防范
各区各校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安全教育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做好学生“步行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的养成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一)步行安全教育
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二)乘车安全教育
教育学生乘坐公交车、校车、学生接送车要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乘车要系好安全带,不做有碍安全的事情,服从随车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无营运资格非法接送学生的“黑车”,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发现非法接送学生的“黑车”要及时向当地教育部门及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三)骑车安全教育
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骑车打闹、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严禁中小学生骑摩托车。要积极通过值班教师、门岗保安、护学岗等人员,通过现场劝导教育形式,制止家长、学生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头盔佩戴不规范行为。对学生未佩戴头盔违规现象,要落实核查登记,每周在班级、学校进行提醒通报。
三、加强联动,齐抓共管
各区各校要主动联系当地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隔离栏、标识标牌等道路设施,以及车辆乱停乱放、设点摆摊等治安现象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加强家校联系,进一步完善监护人责任提醒机制,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通过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告知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增强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四、落实措施,明确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各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因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宣传教育不到位等引发的各种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区各校将落实情况(总结、图片)于7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安全科。联系电话:88209454;邮箱:sy38860907@163.com。
三亚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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