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6-18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通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科尔沁区内的中国公民,可在科尔沁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教师资格种类共七类:(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受理第(一)(二)(三)类;通辽市教育局受理第(四)(五)(六)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受理第(七)类。
三、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我区面试考核。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高等申请大学教师资格、中等申请中等职业及高中教师资格、初等申请中学及小学教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汉授语文和幼儿园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安排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7月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流程查看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20年6月19日—7月10日,具体要求查看附件2,体检结果无需个人领取。
(三)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3:30—16:30,具体要求查看附件3。
(四)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
1.初中、小学、幼儿园申请者由科尔沁区教体局组织测试,请7月20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本人账号查看测试须知。
2.高中、中等职业申请者由通辽市教育局组织测试,请在“通辽市汉语委办公室”微信公众号(tlshyw2013)查看通知。
(五)公示认定结果时间:2020年8月10日在“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通知,11日集中受理来电来访。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2020年9月30日发放,不再另行通知。
注: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申请者上述(四)(五)(六)项由通辽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一)品行不端,不能为人师表者;
(二)上一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不合格者);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不满5年者;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者;
(五)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者。
六、其他要求
1.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2019年(不含2019年)以前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年底,不得在本次认定中再次使用。受疫情影响,2020年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在本次认定工作后组织,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春季认定批次结束。
3.此通知发布后,如再有进一步通知,均在“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请申请者关注并及时查询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
4.联系电话:0475-8234645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及报名流程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3.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须知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及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⑥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籍信息,不需要填写学历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对应为“无”。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网上报名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在选择认定机构时,请申请认定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种类者选择“通辽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者选择“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都选择“科尔沁区教育体育局”。填写的信息关系到“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是否正确,如出现填写信息与本人原件不一致,由本人负责。
2.网上报名
3.其他信息按提示操作。
4.网上留言。本人提交完的信息,经后台审核后有问题的,将在网上留言,需本人登陆账号查询,及时更正。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一、体检地点
通辽市医院体检中心(通辽市柳荫路与舍力虎大街交汇处)
二、体检时间
2020年6月19日—7月10日,周一至周六每天上午7:50——10:30。受疫情影响需提前与医院联系确认体检时间。
三、体检前准备工作
1.体检前三天少食高脂肪食物,不饮酒,体检当日不进早餐。并且做好个人卫生。
2.孕妇不做胸透检查,体检前告知检查医生,并在体检表上注明“孕妇”字样。
3.女性经期尿检及妇科暂不能进行检者,经期结束后补检。
四、体检流程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流程。
1.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体检中心大厅,前台开单、交款、并粘贴本人二寸彩色照片进行体检。
2.幼儿教师资格体检者请将淋球菌培养试管保管好并交到二楼妇科进行体检。
3.科室检查:
采血、各科室检查:体检中心三楼
胸透:体检中心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