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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安顺开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招30人】

日期:2020/6/28 20:35:41 浏览:

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详见后续通知。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被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志愿,由到低分依次选定学校并签订合同。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和未提供相应毕业生档案的,其签订的合同自然解除;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合同自然解除。签订聘任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按本招聘办法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

四)要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33223428

开发区教育局人事股:0851-33756786

梁玉华:13297924424

八、监督投诉

市教育局和安顺开发区教育局监察室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33223428

安顺开发区教育局监察室:0851-3375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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