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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这个区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划片范围

日期:2020/7/2 14:32:3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6-26

包头这个区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划片范围编辑:张婷婷0

东河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精神,按照《包头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0〕1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实际,现制定2020年东河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通过公安户籍部门的配合,运用本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生源进行摸底预测,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严禁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和测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为了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招生片区划分的稳定性,随着棚户区搬迁改造和新城区的规划,在保持招生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适度调整学区划分范围。

三、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在东河区居住或具有东河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入学。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人员子女;

(二)见义勇为者子女;

(三)市级以上劳模子女、鹿城英才子女和享受政府津贴的特殊人才子女;

(四)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华侨子女;

(五)其他符合优抚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六)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对东河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符合优抚政策子女的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7月6日-9日到东河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区教育局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各中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审验,视为自动放弃优抚政策入学申请。

四、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招收具有东河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小学入学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两个一致原则”指“片内”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满一年以上;“片内”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地址一致,且满一年以上(房产和户籍登记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

各小学6月23日-30日,在各自的服务半径张贴本年度招生公告,对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进行预报名。房产性质为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予以认定,非普通住宅不予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必须是入学儿童的父、母“独立所有”或者入学儿童的父母“共同所有”。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内”小学就读(同一家庭多个子女除外)。

按学校《公告》规定的具体时间,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家庭户口簿原件、适龄儿童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合同、出生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到“片内”学校进行预报名。

各小学在预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入学儿童的材料梳理、分类,规定时间内由学校登陆市教育局官方网址进行网上注册、初审上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小组将统一进行复审。(凡在网上注册过程中发现在本区及其他区旗县重复注册的儿童,取消在东河区“片内”学校注册及入学资格。)(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见附件1)

第二批次:“三校”电脑派位

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三所小学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进行电脑派位。具体办法如下:1.网上注册:凡具有东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注册;凡在东河地区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有购房可以申请注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持有人姓名必须为入学儿童父母)。7月1日9:00-6日17:00,有意愿去上述三所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原片区学校预报名后,家长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登陆“包头教育云(bt.nmgjyyun.cn)”进行“三校派位”网上注册预报名。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信息,并打印“2020年小学入学三校派位预报名表”。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此申请。2.资格审核:7月16日,由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东河地区有监护人购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2020年小学入学三校派位预报名表”(网上注册打印)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符合条件的签字确认,留存相关材料原件复审。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申请。3.统一电脑派位后,未如愿派位到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的学生,按原预报名学校政策入学。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片内”预报名适龄儿童,一律禁止参加上述三所小学电脑派位。一经查实,取消“片内”入学资格,派位结果作废。

第三批次:学校片区内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

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监护人按类进行网上注册(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电脑派位或直接分配。未派入意向学校的剩余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分配到一所小学入学。(统筹空余学位相互安排的学校片区见附件3)

1.网上注册:7月1日9:00-6日17:00,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直接登陆“包头教育云(bt.nmgjyyun.cn)”根据监护人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居住证”地址向所属小学(见附件1和附件3)提出入学申请;进行网上注册预登记,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个人信息,并打印“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操作和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取消网报申请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2.资格审核:

7月12日,由监护人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入学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①“2020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网上注册打印);

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簿”和“出生证”原件;

③持自己房屋的产权证(或网签合同)和实际租住地址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留存“家庭户口簿”、“2020年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复审。复审结束后,原件将退还监护人。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审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注:凡网报“无房”入学儿童,监护人须到东河区房产部门打印入学儿童全家人的“包头市不动产无房证明”(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包八中东侧路北“东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助打印或到不动产信息查询服务窗口开具)。

(三)电脑派位时间说明

小学入学电脑派位将于8月下旬进行。派位结果监护人登陆包头市官方网址:http://bm.btjy.net/btdh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具体派位、查询时间关注“东河教育局”微信平台)。

(四)棚户区搬迁改造被拆迁居民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棚改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入学,可持适龄儿童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协议安置房屋地所属划片小学进行预报名。

(五)有关规定

1.监护人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本人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证明材料者,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2.户口、房产证登记不真实,户籍、房产证不符,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3.学校不得接收私立幼儿园、私立学校、食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任何名义和形式的赞助费。

五、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东河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东河区户籍,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在外就读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东河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1.我区所有在籍、在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升学、九年一贯制对口升学和“电脑派位”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居住地相对就近或有住宿条件为原则,均有机会参与电脑派位或多校划片对口包二中、包八中、包二十四中、回民中学等热点初中的招生。

对偏远地区和农村学校的电脑派位政策:

铝厂小学、河东中学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包二中;47中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包二十四中;工一小、铁七中附小、第二实验中学附小、沙尔沁中学附小、包十一中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回民中学。(各小学对应升入初中学校方案见附件2)

(1)“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派位于8月下旬进行。

(2)初一新生录取结果查询:派位结束后,东河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登陆包头市官方网址:http://bm.btjy.net/btdh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录取结果、牢记“报到码”。点击查看“录取学校报到须知”、按照要求时间携带“毕业卡”等相关手续到校报名,不报名视为放弃入学安排。(具体查询时间关注“东河教育局”微信平台)。

2.包头市在校、在籍六年级回族学生“小升初”招生办法

(1)东河区所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六年级回族学生。

有意愿到回民中学就读,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6日-9日向所在毕业小学提出申请到回民中学就读。经现场审核,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家长签字确认,学校统一于7月10日上报教育局。复审合格后,学生直接分配到回民中学,不再参与原毕业小学的招生政策。

(2)包头市所属其它区(旗、县)小学在校、在籍的六年级回族学生。

在满足东河区统一分配回中的初一新生入学需求后(含东河区回族学生),单做计划面向全市在校、在籍回族学生招生。有意愿到回民中学上学的适龄少年,依照《包头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和部分公办学校小学升初中招生行为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包头市教育局统一预报名采集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bt.nmgjyyun.cn/)注册、资审。申请合格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学生直接录取;申请合格人数超过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生名单,未派入回民中学的学生仍按原毕业小学所属区(旗、县)招生政策上学。

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审核确认、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和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取消网报申请资格。

3.棚户区搬迁居民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棚改中拆迁重新安置居住地的东河区在校、在籍六年级学生,如不愿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于7月6日-9日,家长可持“居民户口簿”、“学生毕业卡”和“监护人的棚户区拆迁协议”(拆迁协议持有人姓名必须为入学少年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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