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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盟市防控工作包头市印发《包头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日期:2020/2/23 20:42:22 浏览:

日前,包头市印发《包头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

《指南》结合学校特点,进一步明确学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防控工作目标,内容主要包括开学前预防预警,开学当日安全保护、开学后规范运转、发生疫情时应急处置等内容,详细介绍了学校和师生科学防控的知识和技能,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效指导。

确保进入院校所有人员均经过体温监测且符合健康标准;所有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得到及早发现和治疗;所有具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均得到有效的隔离和医学观察;所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均及时送医治疗。

《指南》根据寒假外出师生外出地域、情况,将师生分为四类人员进行管理,对于与湖北省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有密切接触史的师生员工要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上报学校(班主任、高校辅导员)和当地指挥部,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全部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从湖北省计划返回的师生员工,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说明情况(附出发地防控指挥部同意证明,相关材料可通过微信、QQ等方式提交),经学校核实并签署意见后由旗县区教育局(高等院校)汇总后向当地防控指挥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返包。返包后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从广东等疫情较重地区及包头市域(含九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以外返回的师生员工,抵包后也要严格实行14天居家隔离。

《指南》重申各院校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开学之前,各类学校(包括各类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集体活动和培训活动,中小学校线上教学按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社会培训机构不得组织线上培训和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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