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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南通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日期:2020/7/20 4:11:5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7-18

根据安排,现将2020年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第一批:7月20日-8月1日7:30-9:00(周日除外);

第二批:8月17日-8月24日7:30-9:00(周日除外)。

二、体检地点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马路西隔壁、南通产研院七号楼四楼,南通市世纪大道399号)。

三、体检对象

2020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四、体检预约方式

参加体检的申请人通过电话预约体检时间。预约电话:0513—59008048(短信预约:13306295223)。

五、注意事项

一)《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附件中下载并双面打印。参检者务必在体检表上将姓名、年龄、性别、现住所(单位)、既往病史、联系电话、体检号(即网报生成的报名号,应届师范生请在体检表左上角注明专业)填写清楚,并粘贴好照片。

二)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绿色苏康码并佩戴口罩进入体检中心。

三)体检内容:内科、外科、五官科(含嗅觉)、口腔科、b超、胸片、心电图、血生化(肝肾功能、血脂、血糖、血常规)。

四)体检当日尽量穿宽松的衣服,女同志请勿穿连衣裙及连袜裤,以方便检查。

五)抽血、b超(肝、胆、脾)检查需空腹进行,检查完毕方可进早餐。如果有晕针、晕血史,请在抽血前向医护人员说明。

六)胸片检查时颈部请勿戴挂件。女同志请勿穿戴有金属环的胸罩及带有金属片的衣服。

七)体检前一天晚上进清淡饮食,勿饮酒及进高脂餐,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八)长期服用降糖药、抗高血压药的参检人员体检当日可按时服药,但尽量少喝水,体检时向医生说明服药情况。

九)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十)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有序进入相关科室体检,保持安静。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医院体检中心主检处。

十一)体检收费标准为150元/人,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在体检现场收取。

六、有关要求

一)凡2020年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体检表(贴好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同版的照片)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个人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整时间,请事先预约,联系电话:13306295223。

二)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凡初检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医院电话通知本人,请申请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复检者视作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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