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学校网 > 南通市 > 正文

天价***或将降温?中创区或将成为南通“多校划片”先行试点?

日期:2020/4/29 6:57:4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4-24

输入您的找房需求,立刻找到适合您的房源

房源类型:

新房

新房

二手房

期望区域:

不限

崇川区

港闸区

开发区

通州区

苏通园区

锡通园区

南通科技城

周边

海门

启东

如皋

如东

海安

期望户型:

不限

不限

1室

2室

3室

4室

5室

5室以上

购房预算:

不限

不限

8000元以下

8000-10000元

10000-12000元

12000-15000元

15000元以上

购房预算:

不限

不限

30万以下

30-50万

50-70万

70-90万

90万以上

购房面积:

不限

不限

50m²以下

50-70m²

70-90m²

90-120m²

120-144m²

144-180m²

180-280m²

280-580m²

580-800m²

800m²以上

手机号码:

立即

找房

天价***或将降温?中创区或将成为南通“多校划片”先行试点?瑞瑞2020年04月24日10:29扫描到手机低价购房[导读]天价***或将降温?中创区或将成为南通“多校划片”先行试点?一键预约看房专车,立享优惠

今天(23日)下午,《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在市教育局举行。作为全国首个设区市就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上,市民代表就学区划片、师资建设、政府购买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市教育局表示,感谢市民在听证会上的发言,教育局已将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南通市

立法听证会

此次立法是提升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

作为我国首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立法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在举行前就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在听证会现场,7名听证陈述人中有教师、律师、企业家、自由职业者,也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现场还有10位热心市民旁听了本次听证会。

市教育局副局长金海清表示,这次我市多个部门共同推进《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是上级部门和市政府的要求,也是提升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而制定《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条例》是深化我市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造现代化教育高地、新时代“教育之乡”的重要举措。

金海清说:“2013年,我市成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地级市;2015年,我市实现了所有所辖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虽然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和人民期盼仍有差距,与优质均衡发展还有差距,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着新的情况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解决。希望这次能通过地方立法,将一些有效经验和可靠制度,通过地方立法,加以固化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加强制度的刚性。”

陈述集中在划分施教区、

师资建设等

在听证会上,施教区、招生政策成为多位听证陈述人的陈述重点。多位陈述人就划分施教区、师资建设、教师交流、教师编制以及学校保健等方面的话题各抒己见。

听证陈述人曹小峰在陈述中表示,均衡,是很多人对义务教育学校关注的焦点之一。虽然我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少,但不同学校之间的差距很大,同一年级,班级数差距较大。希望在立法上,不单单只通过划分学区和教师交流,而通过更多地方法,减小热点学校和非热点学校的差距。

听证陈述人杨宇红在陈述中提出,虽然此次《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草案)》提出了“学校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班级教师配备方案”,但是在随后的配备方案中,并没有将心理咨询作为一个学科列入其中。她说:“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心理问题日益突出,很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学校的心理健康,不应该单单只针对学生,还要针对老师和学生家长。”

在7位听证陈述人陈述完毕后,听证会进入补充发言阶段。在会场旁听的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胡龄匀作为参加本次听证会年龄最小的市民,举手发言。她就近入学和施教区划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在陈述中讲述了外地对于上述问题的一些解决办法,供市教育局参考。胡龄匀说:“我是从南通日报公众号上得知听证会的消息,就报名参加了。因为在大学期间正好和老师就教育问题在外地进行了调查,所以有一些心得。”

“多校划片”短期内

尚不具备实施条件

4月17日,市教育局在各个渠道发布听证会公告,将5大类听证事项先期向社会公布,并随后公布了《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草案)》(听证会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但在此基础上,我市部分营销公众号在听证会还未召开时,就对听证会的举办以及《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草案)》(听证会稿)中一段“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探索实施多校划片招生政策,推进生源常态分布”解读为“政策实施后,南通地区学区划分政策将有大的调整”。

为此,记者采访了《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草案)》立法工作的负责人之一,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卢志华。他表示,感谢大家对《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立法工作的关注。近期,市教育局注意到不少网友对“多校划片”等有热议。今年1月,《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正式立法项目,进入立法程序。为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他说:“‘多校划片’政策是教育部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一项指导意见,是《条例(草案)》中的一项设计,须待立法通过并时机成熟后方可实施,短期内尚不具备实施条件。”

来源:江海晚报

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

(草案)

(听证会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目的〕为了保障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指本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入学机会、办学条件、师资配置普遍均衡,学校管理和教育水平整体提升,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

本条例所称学校是指国家举办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第三条〔发展原则〕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政府负责、优先发展、统筹推进、提高质量、公平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体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科学配置办学资源,逐年提高优质资源保障水平,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差距,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综合协调和规划指导工作。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管理与实施工作。

发展和改革委、机构编制、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教育督导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督促职责,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并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评。

第七条〔表彰奖励〕对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入学机会

第八条〔就近入学〕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县(市、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学生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布局与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或者调整学校的施教区范围,确保施教区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施教区范围应当在每年招生工作开始前三十日向社会公布。

确定或者调整施教区范围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进行风险评估,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第九条〔计划招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的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审核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和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条〔划片招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探索实施多校划片招生政策,推进生源常态分布。

第十一条〔实时预警〕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规范并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加强入学需求预测,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报告,合理引导家长和社会预期。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学校对学段内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严格均衡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以及为选拔学生进行二次分班。

第十三条〔落实“推荐生”政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七十,并逐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第十四条〔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权利〕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相应评估认定,分层分类科学安排适合的教育;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的留守儿童信息台帐制度,保障留守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1] [2] [3] 下一页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