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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朝阳凌源市公开教师招聘198名公告

日期:2023/5/25 2:27:2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5-24

五、考试

报考农村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参加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各占总分50%。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仅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一)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8日8:00至6月9日16: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是所报岗位学科对应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4.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次日反馈(一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5.笔试纪律。参加笔试的考生仅需自备黑色中性笔。教材、教辅资料、草纸、手机、平板、智能可穿戴设备、无线收发设备等一切有违纪嫌疑物品均禁止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请考生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确定合格分数线后,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

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面试合格人员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公示前,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源市教育局将对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的网上报名登记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教师资格证查询网页截图等材料。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课形式,由外聘评委现场打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面试出题范围为凌源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材;

2.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3.面试程序。

1)抽签。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准时进入考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备考。考生抽取试课题目后,在备考室备考,备考时间为40分钟;

3)试课。进入面试考场后,考生将所抽题签交给评委,说明本人顺序号和试课题目,试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打分。试课结束后,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统计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纪律。除黑色中性笔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教材、教辅资料、电子产品进入备考室,手机提前关机、关闹钟。考生进入备考室后,不得喧哗、交谈,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其他考生备考,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备考室。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违纪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成绩汇总。

1.报考农村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加试面试。总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2.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仅计算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排列方法为:成绩高者列前,成绩并列者,查看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再并列者,加试面试。面试成绩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报考岗位的总成绩排名进行补录。

七、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由凌源市教育局负责考生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八、考察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源市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因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补录。考察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进行聘用。

一)试用期。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凌源市教育局将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凌源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表现纳入试用期满考核。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服务期。新聘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政策待遇,在所聘用的学校任教满五年后方可流动。未满五年服务期出现流动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参加有组织作弊、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他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个人、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学习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应密切关注凌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及报名网站的通知信息。

四)考生参加招聘考试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要求完成招聘相关步骤和程序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权利。

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须在办理备案手续和聘用手续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因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未解除或存在其他争议影响考试及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凌源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十二、咨询及反馈方式

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1-6806009

凌源市教育局0421-6991035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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