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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日期:2019/12/23 12:53:4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8-07-03

6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莆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副主任郑祖杰、沈萌芽,副市长陈惠黔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下一步贯彻的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该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地方性实体性法规。《条例》以“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依法管理”为立法原则,进行体例结构和具体内容设计,共五章三十三条,分别为总则、规划、建设、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明确要求市、县(区)政府将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选址、设计、建设、周边规划管理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科学利用闲置资源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特别就学校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抗震安全、预留信息技术设备升级和智能化建设空间提出要求。

下一步,我市还将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执行,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我市教育均衡健康发展,实现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记者周凌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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