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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日期:2020/3/6 0:27:09 浏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考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学校不组织考生技能考核或面试环节。文理类考生录取总分=语数外科目文化测试+政策性加分,艺术类考生录取总分=语数外科目文化测试+政策性加分。

3.根据江苏省考试院提供的原始分,我校按照总分择优录取,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八、日程安排

无锡市

九、领导监督机制

1.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开展工作,我校成立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职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1.高职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

2.对高职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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