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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综合楼2楼教室消音改造工程询价公告

日期:2020/3/27 19:13:2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3-27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公安局委托就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综合楼2楼教室消音改造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询价。现将本采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综合楼2楼教室消音改造工程

(二)项目预算:9.87万元

(三)主要内容:宿迁市公安局拟对警察培训学校综合楼2楼第一、第二、第四教室进行消音改造,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10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询价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三)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2019年10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评标会议的同此要求);

(五)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四、询价文件领取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日—2020年3月31日,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本项目采用非现场发售招标文件方式

(三)询价文件获取方式:1、报名流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报名步骤如下:1)报名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电子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电子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电子件。2)标书款,联系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需备注报名的项目名称,费用200元。将购买标书截图及所有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727257339@qq.com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公司15250756668确认完成报名。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报名联系人:屠贵敏联系电话:15250756668

五、报价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一)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2日9时00分;

(二)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日9时30分;

(三)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安局老大楼219室

(四)报价文件接收人:屠贵敏联系电话:15250756668

六、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左双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联系人:屠贵敏

联系电话:15250756668

七、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宿迁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3月26日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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