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学校网 > 蚌埠市 > 正文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蚌埠市职业教育暨产教融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20/3/27 18:09:4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3-2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程,加速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蚌埠市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管理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王诚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郑东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谢兵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胡启望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务副主任,负责产教融合)

马天奇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张晓静副市长(常务副主任,负责职业教育)

吴道俊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王传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毛大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桑延慧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邢正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春霞市政府政研室副主任

吴兵市委编办主任

陶广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沈亮市教育局局长

唐广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叶斌市财政局局长

林国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家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家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勇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善岐市商务外事局局长

袁政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雪洁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杨培春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黄穗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主任

蚌埠市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职教园,负责管理委员会例会组织联络和协调管理等日常工作,滚动制定1—3年产教融合培训计划,编制蚌埠市职业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考核办法,并依据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工作。吴道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传鹏、毛大忠、陈春霞、沈亮、唐广廷、叶斌、林国立、黄穗、王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1.蚌埠市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2.蚌埠市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2020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蚌埠市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管理委员会

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配齐配强县级以上职业学校领导班子。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开展职教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对职业教育宣传报道力度。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市委编办:负责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职业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全市职业教育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定和指导。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职业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和争取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职业学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业务管理等工作;根据我市主导产业用工需求,科学统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落实好社会化办学和集团化办学机制,实现学校、车间、企业的紧密结合,确保职业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达70%以上。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配合做好校企合作工作,引导企业参与,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教师实践,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会同教育、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全市职业教育系列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做好中央财政项目资金配套和重点工程资金的筹措工作;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助学体系,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督促各县区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并及时拨付资金;配合物价、教育部门合理确定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确保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运转及发展;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管理办法,引导和激励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及市场需求状况调查,制定全市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向中等职业学校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价位信息,为职业学校提供就业服务;建立产教融合人才中心,构建校企合作桥梁,落实校企合作奖补政策,促进职业学校毕业生本地就业;指导协调蚌埠技师学院基础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职业学校用人制度改革,支持职业学校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任教,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职业学校开展相关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强化中介机构管理,常态化开展本地院校与本地企业供需对接,确保技工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达70%以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职业教育建设用地规划,优先安排职业教育项目用地计划,督促各县落实职业教育项目建设所需用地。规划职业学校及其配套设施用地,把职业学校建设纳入城市社会服务设施建设统一规划。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行业职工培训规划、计划制定与实施,配合指导职业学校开展相关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加强蚌埠建设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办学质量。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系统职工培训规划、计划制定与实施,配合指导职业学校开展相关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安徽省航运技工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办学质量。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配合指导职业学校开展相关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市商务外事局:负责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配合指导职业学校开展相关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市旅游系统职工培训规划、计划制定与实施,配合指导职业学校开展相关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卫生系统职工培训规划、计划制定与实施,配合指导职业学校开展相关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市退役军人局:负责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规划,配合指导职业学校开展相关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负责教育类产业项目洽谈、对接,做好来蚌考察接待和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附件2

蚌埠市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管理委员会

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管理,全面了解、掌握产教融合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市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管理委员会重点工作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蚌埠市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例会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着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落实管委会各项部署要求;督促检查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职责

管委会例会设召集人1人,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召集人由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管委会组成人员参会。根据工作需要,管委会例会可邀请管委会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管委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管委会例会确定。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为具体协调人。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主要承担管委会例会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管委会例会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制度

管委会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管委会例会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管委会办公室。

管委会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讨论管委会例会议题和需提交例会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有关问题,以促进本地就业和适应蚌埠市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管委会办公室提出需管委会例会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会议,认真落实管委会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例会作用。管委会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