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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今日江苏我省公布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日期:2020/3/30 13:42:2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3-12

11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要点,提出加强招生计划审核、明确学校招生范围、全面实行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要求等具体措施。

我省明确,2020年开始,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各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与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根据划定的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招生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至8月中旬,不得早于5月1日。

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热点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坚决做到免试入学全覆盖。

通知还重申强调了严格均衡分班的要求,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省教育厅提醒,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和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入学过程监管。

省教育厅将研制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大数据监控平台,对各地招生入学工作进行过程性指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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