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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2号)

日期:2020/4/27 16:31:5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4-10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我省各级各类学校自4月13日起分批有序开学。为切实做好我市学校开学返校工作,统筹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实现“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特通令如下:

一、请广大学生、家长密切关注各地各校开学时间,根据学校通知和开学返校安排,做好准备工作,按时返校报到。

二、开学前,学校将对学生的健康状况作全面摸排,广大学生、家长要主动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故意瞒报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在开学报到和日常接送时,请广大家长配合学校管理,不进校园,不在校门口集聚。

四、开学后,广大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健康管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正确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不必要的流动。

五、广大家长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如实开展每日健康打卡。每日返校前,学生在家做好健康自查,凡是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班主任。

六、学校在开展应急处置时,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工作,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9日

来源:丽水发布

原标题:《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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