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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高三年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4月7日开学

日期:2020/4/30 22:39:5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4-02

4月1日,长春市教育局下发《长春市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年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开学通知》,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要求,确定长春市高三年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下同)于4月7日开学。

按照教育部“高三年级实行省域同步”的要求,省教育厅“全省统筹、属地管理、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的要求,错时错峰、安全有序地做好长春市高三年级开学工作。

通知中提到,高三年级定于4月7日开学。各县(市)区将指导区域内学校按错时错峰要求,根据地域、交通、学生人数、监测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上放学时间,各高中学校应提前一周完成开学准备,教职工提前一周返校到岗。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要按照《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校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长春市中小学校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查指标》《长春市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进行全面自检自查,积极稳妥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向本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万无一失。

做好教育教学衔接。各高中学校将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摸底和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区别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认真进行梳理总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在确保每名学生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再进行课程教学,切实做好教学衔接。

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科学有效安排教学时间,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注重加强毕业年级指导,制定“一校一案”,切实增强高三年级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序安排好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努力保证复习时间,提高复习效率,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高度重视师生身心健康。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将组织学校医务人员、心理健康专业教师、班主任等,对高三年级学生加强心理辅导,促进师生在学习、生活、思想方面沟通交流,努力创造相互信赖、和谐轻松氛围,克服心理恐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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