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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丽水市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4/3 22:53:02 浏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职业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浙江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35号)和《丽水市创建百山祖国家公园攻坚战任务清单》的通知(百国园创〔2020〕1号)要求,为完成省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培训任务,现结合实际将任务予以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主要任务:一是2020年我市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总量达30000人次以上;其中,职业院校重点面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达820人次,面向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培训达19000人次(各县市培训任务见附件1,市属职业学校培训任务见附件2),完成时间2020年12月20日前。二是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创建百山祖国家公园攻坚战任务清单》的通知(百国园创〔2020〕1号)。景宁、龙泉、庆元三县教育局配合开展园区范围内及周边社区居民技能教育培训不少于4次,完成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职业培训是指面向全体社会成员(不含内部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重点面向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培训量”是指纳入省人社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培训项目。家政服务人才培训包含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照护、保洁、烹饪等培训。本次职业技能培训的参与学校为各中职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和有“两后生”的学校。

二、加强管理创新,做好材料报送

(一)加强台账管理。各职业院校要根据年度培训目标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推进教学、培训工作一体化管理。科学完善培训台账信息,明确培训规模、培训到款额、面向“两后生”、退役军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等不同人群的培训量等相关信息,加强培训信息采集,实现培训信息和培训成效可追溯。

(二)开发培训资源。各职业院校要加强培训资源开发中心建设。积极开发微课、慕课、VR等数字化培训资源,完善专业教学资源库,探索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

(三)建立季报制度。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职业学校于3月31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10日前将每季度职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附件3)报送到市教育局职成高教处。联系人:朱志明,联系电话:2626079,邮箱:236292956@qq.com。

附件:1.2020年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培训工作分县(市、区)任务表

2.2020年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培训工作市属职业学校任务表

3.2020年浙江省职业院校培训工作季报信息统计表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浙江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5.关于印发《丽水市创建百山祖国家公园攻坚会战任务清单》的通知百国园创〔2020〕1号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4.doc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5:关于印发《丽水市创建百山祖国家公园攻坚会战任务清单》的通知百国园创〔2020〕1号.pdf

相关附件下载: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丽水市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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