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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0/4/7 5:55:0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3-24

江教办〔2020〕16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江门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办法,并报江门教育局备案。

江门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军分区、市委统战部、市委外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江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江门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试纪律,确保阳光招生,现就我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正确导向作用,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科学规范、普职并重、公平公正、有序推进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初中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深入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健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和管理制度,保障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考试安全和考试诚信,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三、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

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江门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协调和指导。各市(区)教育局根据普职相当、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教育发展需要,严格控制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市(区)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普通高中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今年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区)教育局制定,并报江门市教育局备案。

各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招收体艺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必须全面考核其办学条件,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制定体艺特长生术科考试办法和招生章程,并对社会公布。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确保普职比例大体相当,根据省下达的指导性招生任务,实现招生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主动做好面向粤东西北地区的转移招生工作,继续开展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等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四、考试报名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的水平,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2020年初中应届毕业生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需报考普通高中的江门市户籍外地生、往届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一)报名资格

1.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

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坚持学习且至少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考生:

(1)具有江门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含随迁子女)。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参加我市初中学业考试且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计划在我市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粤招〔2019〕13号)规定的相关政策、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二)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今年全市将采用新的中考报名考务系统“江门市中考综合管理系统”,系统登陆地址、相关用户账号信息另行公布。市教育局拟于3月中下旬前开放中考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由学校将初中应届毕业生的各项数据导入中考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不在江门的由当地教育局招生办录入),导入到中考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即为考生报名数据,系统会给考生分配考生号和密码信息。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考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继续实行考生在学业考试前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志愿,也可在学校有关人员的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院校的考生按省教育厅有关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的通知执行。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科目设置

1.九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英语口语能力测试、体育与健康和信息技术,共十科。各科单独设卷考试,其中信息技术为考查科目。

2.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学。两科各自单独设卷考试。

(二)试题命制

1.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等9个科目试题委托广东省考试院统一命制。命题依据及适用教材等要求详见附件《关于命制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院函〔2019〕169号)。

英语(含听力考试)全面采用省考试院统一命制的试题。

2.江门市学业考试英语口语能力测试由我市另行组织,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英语口语能力测试分为朗读句子和听短文回答问题两部分,采用人机对话计算机辅助考试方式。

3.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各市(区)教育局按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江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统一组织。

4.考查科目信息技术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考试。

(三)各科考试时间

语文考试用时120分钟;数学考试用时90分钟;英语考试用时90分钟,先进行笔试卷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时长约20分钟,听力考试后再进行笔试;物理、历史各80分钟;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考试用时各60分钟;英语口语能力测试考试用时为15分钟;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按附件2文件执行。

各科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四)成绩统计方法及呈现方式

1.学业考试各科成绩统计方法

语文、数学两科卷面满分各为120分,直接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英语卷面满分为120分(英语分为笔试和听力两部分,笔试满分为90分,英语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直接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物理卷面满分为100分,直接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化学卷面满分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8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历史和道德与法治卷面满分各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7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由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成绩50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10分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6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地理、生物学卷面满分各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5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

2020年八年级考的生物学和地理考试成绩计分比例及呈现方式以2021年的通知要求为准。

2.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英语口语能力测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等级分为A、b、C、D、E共五个等级,以全市实际参加考试考生为总体样本,等级设定比例约为A(15%)、b(25%)、C(30%)、D(20%)、E(10%)。英语口语能力等级成绩的使用标准:江门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原则上限定录用A、b、C共三个等级成绩的初中毕业学生;江门市其余普通高中原则上限定录用A、b、C、D共四个等级成绩的初中毕业学生。

3.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实行网上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

4.学业考试总成绩呈现方式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原始分和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生物学、地理折算分以及体育与健康分之和,2020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为840分。

六、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评定工作按《初中毕业生综合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评定结果供录取学校参考。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由毕业学校负责录入,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包括:

1.综合性评语。综合素质内容包括初中阶段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以写实性文字表述。

2.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用A、b、C、D、E表示。

七、评卷工作

学业水平考试和英语口语能力测试评卷工作由江门市教育局成立评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采取各市(区)设置评卷分场(市直和蓬江区、江海区合设一个评卷场),统一进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英语口语能力测试考试则采取江门市集中评卷的办法。考生成绩由江门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分批择优录取。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学校当年的录取资格。

2.经各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符合我市中考政策的随迁子女考生,可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的录取资格。

(二)录取批次

各类招生学校应按照中招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分批录取。

1.第一批:普通高中

第一阶段: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

第二阶段:其他普通高中。

2.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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