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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日期:2020/4/7 20:30:0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4-02

第十四条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我院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一)考生申请

拟通过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在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

2020年3月10日至12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slzyjsxy.com/),点击“分类考试专业确认入口”,填报专业,确认报考。

测试考核后,我院根据成绩对申请我院考生进行预录取。

(二)测试考核

1.测试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

对于申请报考我院的普通高中学生,我院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三校生”于2020年3月14日8:30至11:30在我院进行文化素质笔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

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校际联考考点院校报名(各考点院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将提前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报名后按照报名时考点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校际联考。考生可报名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测试只能参加1次。

2020年3月13日9:00至18:00,3月14日14:00至18:00进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所有考点院校组织的校际联考于2020年3月16日前完成,牵头院校负责汇总成绩并于2020年3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2.测试办法

(1)“普通高中生”评价内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

“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总成绩4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满分200分。为便于计算,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的A、b、C、D四个等级转换成分数,A计85分,b计70分,C(合格)计60分,D计30分。

A.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分值之和÷(85×7)×100

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项。

b.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换算分值之和÷(85×6)×100

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审美表现6项。

C.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以实际考试成绩为准。

2)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评价内容=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

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4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折算后满分200分。

三)预录取

我院于2020年3月24日17:00前,按照本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形成申请我院并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库,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我院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分类考试总成绩排序及我院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录取规则开展预录取工作,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各科目折算后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2020年3月26日17:00前,我院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我院严格按照招生专业审批科类预录取。预录取阶段不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注册

被我院预录取考生于2020年3月30日8:00至4月1日17:00,务必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图书馆1楼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报到注册。

(五)正式录取备案

我院于2020年4月6日至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第十五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厅和商洛市物价局核定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财会、教育类专业5200元/年;医学、老年保健与管理、工科类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6000元/年/生的助学金及生活补助外,还可在本人户口所在地资助中心申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3000元。

第八章奖、助、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七条我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所有学生均能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我院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名额由教育厅分配;国家助学金分3800元/年/生和2800元/年/生两档;校内设立一定数量的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为1500元/年/生,校内助学金为1000元/年/生。

第十九条我院校内设有一定数量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学生表现发放2000-4000元/学年的劳动报酬。对在校生自主创业项目,免费提供场地、装修、水电等支持。

第二十条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贫困生可申请国家雨露计划3000元/年。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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