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关注、群众关心,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近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司秀山表示。为进一步提升许昌市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该局从即日起将开展2020年许昌市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的管控力度,守护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
据介绍,该局将重点治理校园及周边无照无证经营、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三无”、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围绕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突出以下重点工作,即建立销售者名录,建立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销售经营者名录,详细登记销售者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经营食品的主要类别、详细地址等;强化食品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小摊点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积极指导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实施食品安全“6S”管理模式、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自查评价、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将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所有食品销售经营者全部纳入D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最高级别),每季度至少开展监督检查一次,同时围绕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司秀山表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责令整改的,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依法应当给予罚款、责令停业、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将申请立案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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