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统一安排,七类毕业生可申请毕业学年内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旨在进一步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创业。
据介绍,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包括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身体残疾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毕业生、疫情防控期间区属高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一种情形申报即可,不得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在所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下,填写《新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当地对接相关部门信息系统进行人员信息比对,能够在系统中核实的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直补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或经由学校转账等方式予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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