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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深度解读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日期:2020/5/30 15:22:2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5-29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公平,一直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热点。晋中市率先在全国推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和均衡编班的招生入学政策,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均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山西省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新要求、新任务,晋中市结合实际,对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部署。5月晋29日上午,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晋中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就出台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定的主要背景及主要做法、措施进行了解读。

每年对晋中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是教育部门的常规工作。但今年,以市教基字一号文件的名义下发了《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还是第一次,主要的背景有两点。

一是坚决贯彻国家和山西省决策部署。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对完善义务教育招生考试制度进行部署,特别是在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等方面作出规定,教育部也提出刚性要求,要求2020年全国都要把党中央要求落实落牢,没有例外,没有过渡期。2020年3月5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定要求,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针对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招生范围和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秩序,明确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有学生未报到产生招生计划缺额,按摇号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晋中市制定的《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是在教育部统一指挥下,全国一盘棋的一项具体行动,是确保中央和山西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一个重要举措。

二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要关切。截止目前,晋中市共有民办学校25所,在校生人数27371名,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提供学位8000余个,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市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在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着违规考试招生、提前掐尖招生、超计划超范围招生、虚假宣传、违规编班等问题,造成了家长和社会的焦虑,这与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及人民群众对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的期待尚有差距。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我市出台了《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这一方案对今后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将为义务教育持续健康深入发展创造一个更为有利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

从2020年起,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今年1月,着手筹建“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研究拟订了“网上招生平台技术方案”,3月份招标,4月份开发,5月份测试,6月份将正式上线投入使用。

一是明确入学对象。小学一年级报名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报名入学对象为截止到2020年6月底小学毕业的应届学生。

二是明确招生范围。根据国家和山西省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也就是说,由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区、市)范围内招生;由晋中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在晋中市范围内招生。

三是明确就读条件。有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符合下列就读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1.具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幼儿、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具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子女。

4.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子女。

第一、第二条是落实义务教育的法定要求。第三条、第四条主要是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在审批地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体现了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要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学思想。

1.发布简章。6月1日开始,将在“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陆续发布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在注册后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了解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提供电脑端和手机端两种注册方式。电脑端可直接登陆晋中教育网(政务网)(http://xxbm.jzedu.net)进行注册;手机端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后进行注册。

2.网上报名。7月10日8:00—7月20日18:00,家长或监护人可登录“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报名,网上报名共设三个志愿栏,家长或监护人可自主选择1-3所学校报名,第一志愿下设“本校直升”“就近入学”“随机预录”三个选项,选择“本校直升”或“就近入学”的必须在第一志愿填报。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资料电子影印件,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关闭。报名后,家长或监护人可在网上查询报名审核和预录结果。这里我对“本校直升”“就近入学”“随机预录”三个选项进行说明。

第一个选项“本校直升”:晋中市绝大多数民办学校采取的是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的办学方式。从学生的习惯养成和培养人才的角度看,一贯制教育更具有连续性和系统性。我们将“本校直升”列为民办学校招生的第一批次,也是希望民办学校可以整合利用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多育人才,育好人才。

“本校直升”招生对象是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具有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阶段1学年及以上本校学籍,在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且愿意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这里,明确两个原则,一是“本校”的范围是指由同一办学主体在同一校区实施一体化办学的一贯制学校;二是仅限本校小学六年级升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同时,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角度,对新举办的2019年秋季开始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校直升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根据学校2019年秋季以来招生情况“一校一策”具体确定。

第二个选项“就近入学”:为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法定要求,晋中市规定“就近入学”的招生对象为在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在民办小学500米半径以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和在民办初中1000米半径以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三个选项“随机预录”:招生对象为除前两个选项以外的,在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其它适龄儿童少年。

3.信息审核。7月10日8:00—7月22日前,在网上报名开始后,学校驻地县级教育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4.网上录取。7月27日,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参加,公证部门、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参与,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对审核通过的报名学生进行网上预录。网上预录按照学生选报的1-3个意愿学校,采用“志愿优先”原则进行网上预录。所有参与摇号的,均随机产生顺序号,依顺序号依次预录。

初中第一志愿预录分本校直升、就近入学、随机预录三个批次进行;小学第一志愿预录分就近入学、随机录取两个批次进行。每一批次报名人数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或剩余计划的,直接预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剩余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随机预录。

学校招生计划上一志愿或上一批次已录满的,下一志愿或下一批次不再进行。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查询网上预录结果。

5.学生报到。7月28日—30日,经网上预录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到招生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加盖学校公章和学校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3日内未报到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6.空缺补录。8月1日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已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学生花名表及网上下载的学生信息登记表报学校驻地县级教育部门,县级教育部门进行查验核实,凡未经网上报名和网上预录的学生,一律不予接收。

如有学生未报到或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产生招生计划缺额的,依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依次递补。

7.均衡编班。8月28日,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要参加学校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日活动,对所有已录取学生进行均衡编班。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制定本校招生简章,内容包括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入学条件、收费标准、咨询方式、投诉渠道等信息,经学校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发布,让社会监督招生工作,实行信息公开、阳光招生。同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和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招生承诺书,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二是突出过程管理。首先,要严格计划管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教育部门批准学校的规模轨制以及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生源数量等提出年度招生计划,由学校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后下达,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这些内容都将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家长可通过平台关注。其次,要加强平台监管。今年民办小学、初中均使用统一的招生报名平台和学籍管理平台,严格按网上预录名单和录取结果为学生注册学籍,做到未经网上报名的学生,民办学校不得录取;未纳入录取名单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学籍手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对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审核后,要及时为新生注册或接转电子学籍档案,统一录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保证“人籍一致”,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再次,要确保结果应用。对于在网上已经预录的学生,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在均衡编班结束后,任何民办学校不得以分层走班教学等为由,变相设置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期间将建立监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近期,针对群众反映的个别民办学校混淆“本校直升”概念,向家长虚假宣传,以自己举办的幼儿园可以直升自己本部的小学为噱头招收幼儿园学生;有个别学校自己搭建网上报名系统,以提前摸底、政策咨询等方式破坏招生秩序,引起社会疑虑等违规招生突出问题,我们及时跟进,对这些学校进行了约谈,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关闭报名平台、删除招生广告、停止违规招生、退还违规收费。下一步,我们将紧密关注民办学校动态,坚决查处任何违规招生行为。秋季开学后,还将对各民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视违规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检,直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要将民办义务教育规范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市对县(区、市)教育业绩考核。(记者杜利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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