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学校网 > 齐齐哈尔市 > 正文

2020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日期:2020/6/9 17:25:4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6-09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黑卫人函〔2020〕102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考评结合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卫人社函〔2020〕121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现将我市2020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20年申请参加我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事业单位应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员数量。具体推荐方式如下:一是本单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包括未聘人员)未超过核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可在空额范围内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数,超过的部分按30%以内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数。二是本单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包括未聘人员)已经超过核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可按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30%以内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数。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8月1日-2日。

考试地点:齐齐哈尔市卫生学校(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健康街1号)。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8日-6月23日。经申报单位批准同意推荐参加考试的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选择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区,点击黑龙江省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根据提示进行注册和登录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填写所在考点时必须选择齐齐哈尔考点。考生在按照网报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信息的填写后,须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确定本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请点击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请在网报系统内下载、打印《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妥善保存。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考生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及公示。合格者由单位审查人员及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并报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由市卫健委人事科进行审查确认。

2.市卫健委人事科审查确认时间:2020年6月28日(县、区卫健局)至6月29日(委直单位和其他单位);地点: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5号楼5429会议室。

3.《报名表》所填信息将作为专业技术考试、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等不符合有关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0年7月20日8:30-16:00;地址:市卫健委人事科(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5号楼5403室)。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2020年7月25日前,与市卫健委人事科联系。

五、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规定,考试收费95元/人。

二)收费方式

考试费用在现场确认时现场缴费。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领取考试成绩合格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学历要求

1.凡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号)规定的医(药、护、技)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证书(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二)资历要求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

2.申报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一年以上人员。

三)报考专业要求

正、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分别设114个专业(见附件1)。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四)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免试要求

各单位需将申请免试人员(援疆、援藏、援外和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申请报告及有关佐证材料,于2020年6月29日前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5号楼5403室)。

八、组织实施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设立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