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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干货!事关新余教师和学生......

日期:2020/7/8 22:08:14 浏览:

到2021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2%,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5%;义务教育55人以上大班额全部化解,巩固率达99.6%;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92%,普职比大体相当,分宜县、渝水区各建成1所中等职业学校,高考本科录取率逐年提升;力争1所高水平高职院校、2个优势特色专业立项省“双高计划”,职业院校在校生达6.3万人;居民社区教育参与率达60%。

新余市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

1.发展公办幼儿园。盘活整合现有闲置资源,改(扩)建成一批公办幼儿园,2021年前新建10所,增加学位3000个以上。集中攻关小区配套园治理,加大“无证园”治理力度,专项整治幼儿园“小学化”。

2.扩充城乡教育资源。研判全市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重新修编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加快城区松山小学等10所学校项目建设。鼓励村小高年级学生适度向中心小学集中,扩充农村基础教育总量。

3.完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城区设立“双向、三向学区”,分流热门学校生源。允许学位富余的小学,接收当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坚持控辍保学不放松,推动校长与乡镇属地“双负责制”落地见效,坚决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孩子失学、辍学。

4.实施“小荷工程”。按照“八有”原则,坚持简单性、安全性、趣味性,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实施以膳食改善行动、免费热水淋浴和免费洗衣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小荷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做好营养套餐和水电等降成本、增效益工作,切实改善在校寄宿生学习和生活条件。

5.推动“水花行动”。加强对全市中小学生游泳安全知识和游泳技能的普及,确保全市小学四年级学生人人参与游泳技能培训,其中80%以上的小学四年级学生掌握游泳技能,2020年起将游泳技能纳入中考体育考试范畴。

6.加快教育信息化。加快实施智慧(数字)校园建设,探索建立“互联网+教育”网络教育新模式,加快普及中小学编程教育。积极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

7.普及攻坚高中教育。支持省级示范性高中因材施教,对部分学生从初中到高中阶段实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改革,实行分类培养,精准施教;支持各校申报省级特色普通高中评估认定,整体提升普通高中育人水平。

8.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水平。鼓励一般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合作。组建4个以上产教融合战略联盟,对认定为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给予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一次性奖励20万元。

9.加快省职教园区建设步伐。推进职业院校向园区集聚,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培养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积极支持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项目,对入驻园区的民办院校给予政策支持。

10.促进高等教育争创一流。推动本科层次“普职融合”,促进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和“双一流”建设,对评为国家、省级一流专业的高校,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11.加快推进继续教育。多渠道扩大继续教育资源供给。完善社区教育指导机构体系,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市。

12.鼓励捐资助学奖教。依法接收、管理和使用新余教育基金,充分发挥基金会扶贫济困、励教奖学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做好渝郎回乡兴办教育工作。

13.改革校长聘任与管理。实施“忠心教育,潜心办学,用心管理,贴心服务,暖心师生”的“五心校长”培养工程,重视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选择部分学校推行校长聘任制试点工作。

14.试点自主办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按规定的教职工编制数量,将学校经费、教师工资等落实到学校,学校自主用人、定岗竞聘、优教优酬。

15.实施中小学集团化办学。集团校统一教育管理、教学教研、资源配置,整体提升全市中小学校办学水平。支持公办学校结对帮扶民办学校,鼓励公、民办学校合作办学。

16.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县级统筹管理教师编制,依据编制标准、生源变化及教学需求,核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量。支持渝水区探索建立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

17.完善教师招聘办法。改善参与赴外招聘教师评委结构,提高赴外招聘教师的工作成效。对学校急需的紧缺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自主公开的方式招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由同级财政保障。

18.推行高级教师自主聘任。逐步提高小学、初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探索在市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外,学校按不超过核定岗位20%的比例自主聘任并享受相应教师职称待遇,增资部分由学校承担。

19.改进绩效工资分配方式。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由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现行渠道发放,每年政策性奖金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再分配,重点向教学一线和骨干教师倾斜。

20.完善工作机构。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统筹考虑设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中心和教师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1.健全教师退出机制。对年龄偏大、长期有病不适应教学工作的教师,符合国家规定的病退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22.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加大名师校长等骨干教师及教师信息化能力提升培训力度,提高班主任待遇,用3年时间对全部班主任轮训一遍。

23.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奖励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和高考质量等教学成果奖的学校及优异学生。

24.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市、县(区)财政每年分别安排不少于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教学改革。

25.建立社会参与评价机制。开展中小学质量检测评估,每学年统考或抽考一次。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校长业绩评价、学生学业监测等交由社会专业机构进行独立、公正评价。建立第三方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

26.深入推进课后服务。城区学校“应开尽开”,基本做到全覆盖,农村学校可以通过试点先行推进。根据家、校自愿原则,实行双休日开放1天、寒假开放1周、暑假开放3周的校内课后服务。

27.优化教育发展环境。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28.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体育、艺术类之外的校外培训机构。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编教师,严禁在编教师参与校外培训。

29.守护校园净土。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城管部门指定一名副局长专门处理校园周边环境投诉;市长热线优先处理校园周边问题投诉,建立家校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30.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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