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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日期:2020/7/16 22:39:22 浏览:

7月3日下午,扬州市邗江区区政府召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部署2020年招生工作。副区长丁明哲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教育局局长何云峰强调工作要求,区纪委常委申忠杰强调招生纪律。

丁明哲强调,要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招生工作要求,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招生答卷。要坚持三点原则,即坚持公民同招,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严谨细致,确保稳定有序;坚持妥善施策,确保百姓满意。要落实招生工作要求,做到规矩,确保规范,做好服务,遵守纪律。

何云峰强调,要充分认清今年招生工作形势,吃透中央“六保”、省委关于着力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等对招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公民办同招”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带来的新变化,省高质量考核“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比例”两项关键指标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以及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带来的新考验,调整新思路,适应新变化。要全力做好今年招生工作,做到切实履职尽责,全力维护招生稳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公民办同招政策;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工作;切实强化督查问责,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营造良好招生生态。

会议印发并解读了2020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相关学校作表态发言。会议为首批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颁发了办学许可证。

邗江区颁发2020年招生工作“十条禁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江苏省委省政府、扬州市委市政府招生工作精神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扬州市教育局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推进阳光招生,7月3日下午,区政府召开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明确了“十条禁令”。内容如下:

1.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招收施教区外的学生进行掐尖,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如预先进行承诺等)对未被电脑派中的学生进行掐尖;

2.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3.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拒绝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包括施教区内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4.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各类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不得设立各类重点班;

5.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坚持标准班额办学,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6.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违反规定跨招生区域招生;

7.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幼儿园、学校一律不得招生,也不得以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形式变相招生;

8.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和职业学校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旁听生;

9.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和职业学校一律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

10.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和职业学校一律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招生宣传。

标签:招生;招生工作;幼儿园

责编:王凰

7月3日下午,扬州市邗江区区政府召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部署2020年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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