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12-09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
联系电话:010—59192676;59193301(传真)
电子邮箱:rssrcgzc@agri.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人事司人才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125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2019年12月9日
评选范围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各级机关(含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使用事业编制)及其内设机构。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各级机关(含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使用事业编制)的在职人员。
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曾获得“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全国农业先进个人”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及以上称号,之后未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表彰形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原标题:《正在公示!7集体21人入选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
媒体号
特别声明本文为媒体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