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首批资助资金的下拨,全市8433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首次得到了资助,此举也标志着我市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的全覆盖。
记者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10月,我市正式出台文件,在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全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的基础上,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生活补助主要用于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就学过程中发生的伙食、交通、必要学习用品等费用。同时,为使资助更加精准,文件对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资助政策也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按照城乡户口进行补助,改为按照小学、初中不同学段进行补助。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助学政策,将非寄宿生纳入资助体系,是落实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重强抓”
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市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的全覆盖。政策的出台填补了前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殊困难非寄宿学生资助制度的空缺,也确保了“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的实现。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不断完善各类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经过十余年的构建与完善,现已实现了对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所有学校全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确保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来源:大连市教育局)责任编辑:董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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