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11-23
为加快推进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优质高效发展,解决我县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伊发﹝2017﹞1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8年12月1日赴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参加东北师范大学主办的“全国高校2019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50人(具体见附件1:《2018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如
有变化,以招聘会现场发布为准。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2019年全日制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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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7.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种类和任教学科均与申报学科对口。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1—5号馆。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
五、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须本人到招聘现场投递简历,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院系公章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6.《考生报名表》,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好应填写部分。
考生在投递简历报名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
三)面试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当场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工作现场发布为准。
1)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形式为空讲,时间为10分钟。考生按照报考同学段同一科目进行分组,在同一组内抽取讲课顺序号。20分钟时间准备讲课内容。2)考生讲课完毕后由主考官提问答辩试题,考生现场作答,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四)初步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拟签约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双方签约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签约的考生需在2019年8月1日前,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并参加由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应聘者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经考察合格的,在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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