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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发布教育系统师生员工返(离)朝有关要求

日期:2020/2/19 10:08:01 浏览:

随着春季开学的临近,朝阳市各级各类学校假期在外的师生员工陆续返回朝阳,针对这一现状,2月11日,朝阳市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教育系统师生员工返(离)朝有关要求的通知,提出如下要求:

一、在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前,各级各类学校一律不得开学。开学日期一旦确定,教育行政部门将提前公布。

二。

朝阳市户籍(含县区)的师生员工即日起不得随意离开本行政区域。如果有极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本行政区域的,要请提前向学校请示,学校向属地教育局申报,最后经属地教育局审批后,方可离朝。

三。

在外地的朝阳户籍(含县区)师生员工原则上要于2月16日前返回,返回后要居家隔离观察时间14天。如返回之日起到开学之日不足14天的,不得入校工作学习。

四。

对非朝阳市户籍但在朝阳市各级各类学校工作学习的外地师生员工,各地各校要开展全面排查监测,如有疫区接触史或疑似病状的要及时上报。在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开学日期前14天,应无发热等相关症状,无疫区接触史,并持属地社区相关证明后方可返校。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董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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