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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桂林市直接面试招聘事编人员及控制数人员6人公告

日期:2020/6/12 21:23:0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6-1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等3个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制编制人员及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2个职位,计划招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6月23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22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6月2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附学校证明。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及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第一批)》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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