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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民办学校报名超计划将一律摇号

日期:2020/7/18 22:32:2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7-16

今年秋季招生,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招生计划的,一律实施电脑摇号,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录取的,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日前下发,进一步规范今年招生入学工作。

《通知》要求,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通知》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可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通知》还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实验班等。严格学籍管理,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办理借读。要保障特殊群体教育,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均须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提前承诺、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学校所在地生源为主,严禁跨市招生,同时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

《通知》强调,要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公办学校违规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理并限期整改;民办学校因违规招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记者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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