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11-06
泰山网讯记者从泰安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学校安全非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实施有效惩戒,根据《泰安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办法》,近日,市教育局制定了《学校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
《制度》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共计十四条,包括“黑名单”分级管理、列入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九种情形、黑名单”管理期限、执行程序等。
《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承诺、信用档案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监管机制,有效提升全市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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