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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日期:2020/4/1 13:40:03 浏览:

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五条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720-120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八条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开设入学绿色通道,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进的精神,具备条件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学生每学年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学院提供一定的勤工俭学岗位,并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师范生的优惠政策以国家和广东省教育厅政策为依据。

第十二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九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少琼

监督电话:0660-3285296

传真:0660-3371873

电子邮箱:swlizehua@163.com

第四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0-3386864

传真:0660-3396865

电子邮箱:326520117@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swvtc.cn

招生网址:http://www.swvtc.cn/html/zsw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于2020年1月3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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