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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五育并举”评价新体系寻新优质学校发展新路径

日期:2020/6/1 11:41:20 浏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深化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指导学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推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教育管理决策。5月22日—26日,嘉兴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嘉兴市初中段综合素质评价专项调研活动。

本次调研主题为:“五育并举”为导向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调研由张志松带队,张建芳担任组长、朱国荣任副组长,学院义教段德育、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综合实践(地方、校本)课程教研员一起对全市16所初中新优质培育学院和5所优质民办学校,共21所初中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县(市、区)教研部门分管领导和综合素质方面教研员一起会同调研。

本次调研采取定蹲点调研和会议调研两种方式进行。调研中,调研组成员通过听取教研室、学校领导工作汇报,召开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分管领导、教研组长、班主任或学生座谈会等进一步了解学校具体开展的情况。

嘉兴教育学院义教处处长张建芳以“制度与技术”为切入点,首先指出,嘉兴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创造性地走“中间路线”,区域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赋分制”,刚性使用评价结果与高中招生适度“硬挂钩”。他总结了嘉兴区域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工作的三点成效:一是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建立了区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和政策环境。二是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提供了区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相挂钩的实践样本。三是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促进了区域教育质量与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制度与技术的创新。他认为:综合素质评价既关注全面发展、鼓励个性发展的评价观的体现,又是兼具自我教育功能的过程性评价方式。在实践中较好地体现了三大功能:“作为一种教育方法”的综合素质评价功能,“作为一种课程修习管理”的综合素质评价功能,“作为高中招生重要依据“的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就学校下阶段工作他提出了四个结合:一是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要和学校育人目标相结合;二是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课程体系框架相结合;三是综合素质评价与特色办学相结合;四是基础性评价指标与发展性评价指标相结合。

嘉兴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赋分”制度改革作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解决了高中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有否真正体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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